第三十九章 灵魂与体魄

作品:《明月万里照汉关

    陈老夫子转过身来,脸上老泪残存。

    董宣武轻叹一口气:“佛门说,我佛慈悲,亦有金刚怒目!老夫子,宣武这一辈子,恐怕都做不了你所希望的道德君子了,但我很希望能成为持幡引路的怒目金刚,守护所有的善良与执着。

    您说得没错,在道德上,我的确没有资格成为孙阁老与您的弟子,也不是读书那块料。太多的事情还等着我做,我实在耗不起那个时间。

    道德是一个民族的灵魂,我无法承继这个灵魂,我只能强壮其体魄。灵魂的事,只能交给您,和像您一样的人了!”

    说罢,董宣武朝陈老夫子深深地又行了一礼!

    陈老夫子定在了当场,口中不停自言自语:“体魄、灵魂……体魄、灵魂……老夫明白了!没想到困扰老夫数十年的问题,竟然被你这一个竖子几句话便解开了。老夫所承继的,不正是华夏的灵魂么?又怎能再奢求还有余力强壮其体魄?并因此而郁郁终身?

    小子,你的见地果然不同一般,难怪阁老肯收你为弟子。

    如果你真能始终保持这拳拳赤子之心,知道你自己在做什么,老夫可以教你!资质差不要紧,时间不够也不要紧,老夫只授你这千古文章中的精华要义,无须你去学那寻章捉句的表面功夫,而且一天老夫只要你一个时辰!”

    周通趴在屋子前的石桌上打着呼噜,口水流了一桌。

    翠袖好奇地望这董宣武,觉得眼前之人越来越陌生,琢磨不透。一个奇怪的念头从心底升起:“也许,做他的通房丫头并不一定是件坏事?”这一念头让翠袖猝不及防,小脸羞得通红。

    陈老夫子则坐在书案边,一字一句的解释书中的含义,不断询问董宣武的理解。偶尔会拿起戒尺,对胡乱理解的董宣武狠狠来上一记:“记住了,越痛你就会记得越深!”

    一个时辰,两个小时的时间有时会过得很慢,有时则会过得很快。

    董宣武从未想过在那些枯燥艰深的文字中,竟然含有那么多的人生道理。这些道理也许没有后世文章中那么分明、严密的逻辑,但却隐藏着一代代先哲的大智慧。

    不知不觉中,两个小时过去了,陈老夫子起身说道:“去吧,去做你该做的事情去!明天老夫再来,准备好早点,其实老夫很想吃牛肉面,加醋,加辣!”

    陈老夫子离开后,董宣武心意一动,来到桌案边,取过一大叠白纸,略思片刻,在白纸上写下四个字《数学初步》,又去过两张纸,分别写上《物理初步》、《化学初步》。

    趁着来这个世界还没多长的时间,把前世的一些知识记下吧。这些知识在前世人人皆知,对自己或许没有多大的用处。但在这个时代,恐怕是最系统,最全面,最先进的科学体系。本来就记得不多,忘掉一点便少一点,日后若是忘光了,恐怕后悔都来不及了。

    董宣武挥笔如飞,一点一滴将他还记得的知识记录下来。

    翠袖一边帮董宣武整理写好的手稿,一边趁着董宣武不住意偷看文稿中的内容,不觉越看越动容,越看越觉着董宣武高深莫测?

    这些东西,哪是凡人能想得出来的?二少爷他是从哪里学来的这些东西?

    不知不觉又两个小时过去了,手稿已经积累了一大叠的,已经写到如何解一元一次方程了。董宣武活动了一下有些酸痛手腕,转头笑着说:“翠袖,你想看就看,不必偷偷摸摸的呀!”

    正在偷看董宣武手稿的翠袖吓了一大跳,红着脸说:“二少爷发现了?奴婢……”这一次这小妮子没有护着胸后退了。

    董宣武笑了笑,说道:“别担心,本公子也没说过不许你学这些东西,没有责怪你的意思。你要感兴趣,直管去学,我还巴不得呢!只是这里面的学问深得很,特别是数学,是所有自然科学的基础,皓首穷经也未必能窥其一二。

    有不懂的东西,可以来问我。这《数学初步》中的学问,应该还难不倒我!”

    笑话,上辈子还歹也读了十几年的书,如果连小学数学的问题都解决不了,不是叫人笑掉大牙。

    “不过,这些东西,现在还不适宜流出去,你学可以,但没有我的同意,不可以轻易教给他人。特别是《物理初步》与《化学初步》。不是公子我小气,实在是关系重大。”董宣武接着又郑重地说

    董宣武来到这个世界也才一个多月,根基尚浅,冒然推出这些憾世惊俗的东西,可不是件好事,会引来各方势力的围攻,甚至会引起天家的敌视。董宣武不想做哥白尼,更不想做布鲁诺。

    “嗯,奴婢知道!”绿袖点了点头,迟疑了一下,问道:“奴婢正有一事不明,想要请教二少爷,不知二少爷是否方便?”

    “说吧!”董宣武微笑着说,为人师的感觉真好,终于有人可以炫耀了。

    绿袖想了想,低声问道:“奴婢不明白,那池子里为何要一边往里注水,又一边往外放水?”

    “这……”这个问题太深奥了,真的把董宣武难住了,不知该如何解释。这小丫头怎琢磨的是这个?

    正在尴尬之时,董三手里托着一包东西走了进来,笑着对董宣武说:“二爷,昨天你交代那铁匠打制的东西,已经做好了,刚刚送过来,您看合不合用?”

    董三啊,你来得太是时候了,不然真要丢一大脸!

    董宣武恨不能抱起董三亲上一口,立刻抢过那包东西,迫不及待地打开。

    那铁匠真用心,而且人也老实,足足做了三四十个笔头,而且个个都做得不错。笔尖上已经点上了一丁点银子,而且都经过打磨。

    “绿袖,赶快去找些干净的棉花和木杆来,木杆要这么粗、差不多这么长。”董宣武比划了一下,又觉着说不清楚,索性取了一只笔头交给绿袖,“粗细要套得进这笔头,而且不松动,长短差不多久成了。”

    终于把绿袖打发走了,董宣武松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笔尖虽然经过打磨,但是还是有点勾纸,又让董三找了块粗麻布,让他细细地打磨。经过昨天的教训,这种事董宣武再不让周通来干,不然估计这三四十个笔头只怕要废掉一半。

    绿袖很快将棉花与木杆取来,董宣武用棉线把棉花捆结实,塞入笔头中充当墨囊,又将木杆稍稍修整了一下,塞入套筒之中。一支蘸水笔就这么做好了。

    董宣武试了试,这原始的蘸水笔还真不错!不像鹅毛笔那么容易磨损,蘸一次墨水足以写好几十个字,而且笔杆粗细适中,顺手多了。只是用久一点,那笔头与笔杆之间容易松动。

    这不是难题,董宣武让翠袖用细线紧紧缠了一道,应该就能解决了。暂时就这样了,日后改用银线,笔杆换作名贵的木材,再雕上些花草虫鱼做装饰,再配上一个漂亮的笔筒,这东西就能卖出大价钱。

    世界上第一支蘸水笔,后世钢笔的鼻祖就这么诞生了。